69岁独居老妇加3000多万杠杆炒股!爆仓后倒欠中信建投超千万自称患癌
杠杆股票是以借款方式取得资金来购买的股票,特别是指利用保证金信用交易而购买的股票。在投资中,所谓的杠杆作用,就是指在资本结构中,利用一部分固定利率的资金,如公司债,优先股等,来提高普通股的投资报酬率。支付公司债利率或付于优先股的股利是事先约定的,如果企业经营所获利润,高于此项固定利率,则支付公司债利息或优先股股利以后,所余归普通股股东享有的利润便大为增加。如某公司以3亿元资金经营企业,每年获利6 000万元,设此项3亿元资本均属普通股股东,则其投资报酬率为20%,设此3亿元资金中,半数为10%债息的公司债和优先股,则付债息和优先股股利1 500万元后,普通股的投资报酬率即为30%。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判决书显示,广州一名69岁老太加杠杆炒股,中信建投证券居然能给其授信6600万元的两融额度。根据裁判文书显示,老人名叫苏玉甫,1953年生人,在广州独居。截至2018年2月1日, 苏玉甫已经使用了3335.5万元的融资额度,但当天其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跌至128%。直到当年2月5日,苏玉甫仍未能追加担保物或偿还债务,维持担保比例最终跌破110%,中信建投随即对苏玉甫信用账户内股票进行强制平仓,强平后,苏玉甫部分融资融券债务尚未清偿。根据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5月31日作出的裁决, 苏玉甫仍需向中信建投偿还融资本金1026.4万元和逾期利息35万元。
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部分投资者利用融资融券交易套现,实施绕标、融资等行为,刻意规避监管要求,扰乱交易机制,违背业务本源。
此次监管下发的文件中指出,“两融套现”本质上属于投资者刻意规避监管、违背业务本源的行为。
此次下发的文件中提到,两融套现主要问题和风险有四点:
一是规避了监管要求,存在合规隐患;
二是扰乱了交易机制,信用风险加大;
三是规避了信披义务,风险传染性高;
四是弱化了监测效能,违法隐患增加。
针对上述问题,监管指出,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正确看待“两融套现”的问题和风险,回归两融业务本源,严守规范展业底线。并对券商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正视“两融套现”问题,强化展业合规意识;二是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排查清理违规行为;三是回归两融业务本源,严防融资“信贷”化。
监管要求,各证券公司应当强化信用账户交易行为监测,提升异常交易识别能力,充分研究“两融套现”手法并针对性实施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