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老人在银行购买了十万元的理财产品,工作人员称,只要存够25个月,就可以拿到一万多元的利息。可到期后,发现万元收益却变成百元,这让老人无法接受。
事发当天,71岁的老人李某,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到城里银行办理财。因为他听朋友说,银行新推出了一款理财产品,年化收益高达4.75%,但是要存够25个月。也就是说,十万块钱存25个月,就可以拿到一万多的利息。李某仔细的算了算,这个可比银行存款利息高多了,于是,他打算去试一试,希望可以通过这个挣点钱,好为儿女减轻点负担。
因为自己老了,已经没有收入来源,兜里只有自己辛苦一辈子攒下的十万元,这是他都养老钱,李某格外小心,生怕出点什么差错。所以他走进银行后,还找工作人员确认了一番。工作人员一再保证,25个月到期肯定可以拿到一万多的收益,所以,他便放心的把自己的103200元全部投入。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老人终于办完了手续,高高兴兴的坐着车回家了。
等啊等,25个月终于到了。一大清早,老人便收拾好高高兴兴的去银行取钱。可是,当他走到银行,查询卡内余额时,瞬间愣在了原地。怎么除了本金,卡里只有几百块钱的收益,老人以为自己看错了,反复小心翼翼的数了数那几位数字,确实只有几百块。
老人瞬间站不住了,他赶紧找来工作人员,问问怎么回事。很快,银行那边给出了答复,表示,李某的十余万元,并没有用来购买理财,而是存成了活期,卡里几百块钱,是25个月的活期存款利息。
天哪,说好的万元收益怎么变成了百元,这差距也太大了,明摆着欺骗老人嘛!李某根本无法接受。老人明明是来买理财的,怎么十万元莫名其妙变成了活期存款呢?老人表示,自己两年前办理的时候,反复跟工作人员确认的,而且自己老眼昏花,都是他们帮忙办理,不应该出现错误呀。就算没有购买成功,那银行也应该通知他,为什么自己完全不知情呢?
银行解释说,购买当天,没有显示不成功,后面系统才给出提示,他们给老人发过短信,通知了这件事。他们没见回应,以为是默认了。
对于这种解释,老人及家人表示不接受。71岁的老人,平时根本不常看手机,也不会查看短信,所以他们根本不知道银行发短信这件事。银行为什么不能打电话通知一下呢?这是银行的失误,因为他们的失望,让老人损失了近一万元,他们希望银行给个说法。
经过多次协商,银行最终表示愿意赔付6500元作为补偿。此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以后办理业务要细心细心更细心,以免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呢?
【@律观世界 】
1、老人的理财没有购买成功,银行只发了短信,没有明确告知老人,该行为如何认定呢?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理财产品没有购买成功,银行也没明确告知老人,导致老人损失了不少收益,这里明显是银行的过错行为导致的,所以银行承担了相应的侵权责任,给予老人一定的补偿是合理的。
当然,案例中老人不看手机,确实也有一定的错误,但不能因此而免除银行的赔偿责任。
银行能够赔偿6500元,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已经算是比较好的一个结果,但是大爷明显对此结果还是不太满意,这有待进一步协商。
2、如果老人当时成功购买了该理财,但是并没有预期的收益,老人还能要求银行赔偿吗?
案例中,是因为没有购买成功理财,所以银行有过错。那我们换个角度,如果购买成功理财了,但是大家知道,理财目前收益都不稳定,预期的1万多收益,到期如果只有几百元的收益,那大爷就不能要求银行赔偿。
购买理财产品,本身就有一定的风险,我们在购买理财产品时所进行的多个签字里面,既有购买理财合同的签字,也有接受风险告知的签字,所以如果一旦购买成功,那就意味着达成理财买卖合同,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收益。此时,出现几百的收益,老人家只能自认倒霉。
3、最后,银行理财有风险,个人签字很重要。告诫大家在银行签字或者办理业务时,不懂的一定要多问,谨慎签字,不要给自己留下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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