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买方通过中介联系到房主王女士,已签订买卖合同,但王女士发现约1.7万元的物业维修基金也是需要更名的,她之前不了解,因此,她不同意这笔钱过更,而这笔钱又提不出来。如果王女士要求解除合同,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解答:吉林良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俊巍主任表示,鉴于王女士已经与买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合同中并没有对物业维修基金相关内容作出约定。
同时,对该笔款项即使没有作出约定,也不影响房屋买卖的正常履行,买家对此也没有过错,故王女士不能因此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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