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很多企业损失惨重。因为现金流的断裂,企业在发展经营中寸步难行。为了活下去,很多企业都在千方百计地拓展融资渠道,股权质押也就因此进入到企业的视线中。那么股权质押涉及到哪些法律的规定,股权质押又有哪些法律上的风险,应该如何规避呢?
法妞网友咨询:
股权质押需要注意什么?
丁超群律师解答: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股权是否可以 重复质押。原国家工商总局参与制定的外资监管法规中明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经原质押权人同意可以重复质押。部分地方工商部门出台了禁止股权重复质押的规定。
实际操作中,能否办理股权重复质押取决于地方工商部门的规定及地方工商部门的操作实践。对于湖南省、天津市、山东省、江苏省、湖北省和安徽省蚌埠市等已经出台规定不允许股权重复质押的地方,无法办理股权重复质押登记。
实践操作中,绝大部分工商机关不同意股权重复质押。
丁超群律师补充:
夫妻一方作为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对外进行质押担保,其配偶以质押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股权质押行为未经配偶同意为由主张股权质押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对该等主张不予支持。
质押权人基于对股权外观公示的合理信赖,接受对方股权质押并依法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股权质押行为并不违反我国合同法、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质权依法设立。配偶并不是案涉股权外观公示的所有权人,不能对抗质押权人作为善意第三人的质押权利。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