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部门、国有私人企业等机构,为在职人员每月所缴纳的长期住房储备金。
1、住房公积金的数额是怎样计算的呢?
由于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特殊性,属于职工单位专项缴纳,且用于住房需求的个人储备金,因此它具有一定的积累性。按每月平均工资的固定系数来进行缴纳,存入公积金所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上,进行专门的资金管理。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因为工作的不同所缴纳的公积金数额大不相同,甚至一方有一方没有的情况。那么夫妻各自存储在住房公积金部门的财产是否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
2、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由上述可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在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或双方储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积金应当作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
3.离婚时如何查询对方住房公积金的多少?
(文末附范本)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公积金时,应首先区分婚前和婚后,离婚分割的只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计算出实际存续期间金额后,双方总额折抵,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离婚时如何查询夫妻一方公积金余额呢?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要求查询对方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也可以委托律师申请调查令查询,律师可凭调查令、律师证复印件、律所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查询。
就南京来说,调查令范本如下:
作者:葛玉婷律师 天倪律所理婚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