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7-028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
出售完毕及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钛白”或“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中信建投中核钛白财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中核钛白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截至2016年2月25日,本集合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入中核钛白股票9,374,324股,占公司总股本1.7501%,成交均价为15.16元/股,成交金额为142,159,786.02元,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完成股票的全部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公告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集合计划持股数量为28,122,972股。
截止2017年6月28日本集合计划持有的中核钛白股票已全部出售。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资金清算、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7-029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钛白”或“公司”)收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游翠纯女士,董事、副总经理梅可春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范喜成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邱北先生的《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及持股变动等信息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所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
不得减持);
2、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3、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4、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计划、法律法规约定的情形外,游翠纯女士、梅可春先生、范喜成先生、邱北先生未做出其他股份锁定承诺。本次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游翠纯女士、梅可春先生、范喜成先生、邱北先生将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会继续关注本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游翠纯女士、梅可春先生、范喜成先生、邱北先生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