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只可转债将面临退市风险,而大多熟悉可转债规则的投资者或多或少都有部分持仓
由于遭遇停产等一系列不利因素冲击,辉丰股份连续两年亏损。在披露2019年年报后,该公司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29日开市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辉丰股份”变更为“*ST辉丰”,涨跌幅限制为5%。由此,辉丰转债将面临暂停上市的窘境,可转债市场也首次迎来退市风险。
根据上市规则,深交所将于15个交易日内决定辉丰转债是否实施暂停上市。
数据显示,辉丰股份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6亿元,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亿元。由于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回售条款:在本次可交换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上市公司股份A股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目前辉丰转债其满足回售条款倒计时中,达30天就可以回售。截止目前辉丰转债目前价格在100元,如果假设达30天可以回售,辉丰转债回售价是103是可以盈利的。
正因为如此许多可转债投资者目前都有辉丰转债仓位,而此时辉丰股份上市公司是头疼的,如果面临大额回售就存在资金压力,而这些投资者重仓不仅在于3%利润,重点在于博弈辉丰股份上市公司是否会实行转股价下修条款,如果转股价下修,可转债价值就相应提高,投资者就可以盈利。如果转股价下修,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辉丰转债转股价下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