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日,300555路通视信《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0号)。
2.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预付货款、对外股权投资或支付投资诚意金的名义,通过中间方将公司资金划转至相关关联人银行账户,累计发生资金占用15,58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金额7,073.80万元,尚未归还金额为8,506.20万元。
3.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1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路通视信由“路通视信”变更为“ST路通”。
4.此前路通视信因信披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路通视信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5.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后,遭到大量投资者索赔。
6.自路通视信公告遭证监会立案调查起,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就收到了大批投资者索赔登记,目前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
7.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010729362)表示:路通视信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
8.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股索卫“谢保平律师团队了解亏损额,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9.路通视信索赔条件,路通视信索赔区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间买入300555路通视信,且在2022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以上路通视信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